首页 综合 > 正文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科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

大家好,萱萱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科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那么现在让我带着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中: 第二十九条 固定资产,是指非营利组织为开展业务活动或出租而持有的,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有形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馆藏图书、,也可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第三十条 非营利组织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七类:   房屋和建筑物、一般设备、专用设备、交通工具、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非营利组织应当根据固定资产定义,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各类固定资产的明细目录。

第三十一条 非营利组织取得固定资产时,应按取得时的成本入账。

  固定资产取得时的成本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确定:   (一)购置的不需要经过安装过程即可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交纳的有关税金等作为入账价值。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三)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协议确定的价值,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租入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四)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况前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作为入账价值。

  (五)从受赠资产转入的固定资产,应按受赠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   1.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2.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本文今天分享完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