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甜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对簿公堂的释义,对簿公堂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不是一个来意思,“对簿公堂自”是说的在法庭上受审问。
2、 “对簿公堂”的本义中不存在“当事双方在公堂上完全对立地打官司”的情形,只含有“当事人在公堂(法庭)上接受询问、审判”的意思。
3、 对簿公堂:簿:文状、起诉书之类;对簿:受审问;公堂:旧指官吏审理案件的地方。
4、在法庭上受审问。
5、 出处《史记·李将军列传》:“大将军使长史急责广之幕府对簿。
6、” 合约到期仍使用商标,上岛咖啡与两加盟商打官司。
7、 但是这个是不能改成对簿公堂,在法庭上受审问,你读下通顺不。
8、 对簿公堂是指当事人在公堂(现在则指法庭)上接受司法机关的问询、审问,而且有权利为自己申辩。
9、但当事人双方同时接受质询与审判,丝毫不能看出这两个人处在对立的角度,而且也不排除双方是同伙的可能。
10、还要进一步明确的是:法庭是主动的,当事人是被动的;法庭是质询一方,当事人属从属地位,必须回答问题,接受审问。
11、由此可以看出,“对簿公堂”的本义中不存在“当事双方在公堂上完全对立地打官司”的情形,只含有“当事人在公堂(法庭)上接受询问、审判”的意思。
12、我们切不可望文生义,以讹传讹。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