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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人应承担的责任(居间人)

大家好,小甜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居间人应承担的责任,居间人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一种制度。

2、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

3、居间人的义务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的义务在报告居间中,居间人对于订约事项,应就其所知,据实地报告给委托人。

4、在媒介居间中,居间人应将有关订约的事项据实报告给各方当事人。

5、向委托方报告订约机会或提供订约媒介是居间人在居间合同中承担的主要义务。

6、2.忠实和尽力义务忠实于当事人的利益是指居间人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应当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7、居间人的忠实义务具体包括:首先,居间人应将其所知道的有关订立合同的情况或商业信息如实告知委托人;其次,居间人不得对订立合同实施不利影响,影响合同的订立或损害到委托人的利益;再次,居间人对于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以及后来的订约情况负有向他人保密的义务。

8、居间人在负有忠实义务的同时,还负有尽力义务。

9、居间人应尽力促使将来可能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双方达成合意,排除双方所持的不同意见,并依照约定准备合同,对于相对人与委托人之间所存障碍,加以说合和克服。

10、居间人与代理人的区别:代理人与居间人的区别在于:代理人以代理权为基础代理委托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要进行独立的意思表示,而居间人并不代委托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仅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或为订约媒介,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

11、居间人也没有将处理事务的后果移交给委托人的义务。

12、简言之,居间人不得代委托人为法律行为,而代理人则代被代理人为法律行为。

13、另外,居间通常为有偿性质的行为,而代理则还包含有无偿代理。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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