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甜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生猪养殖会计账务处理,生猪养殖业账务处理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新《企业会计准则》的猪场应用 猪场养殖作为农业生产产业,它需要有相适应的会计核算办法来反映生产经营过程的资金活动,以提供准确、可靠的经济信息。
2、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养殖业与之相适应的会计核算需根据行业特点来摸索与完善。
3、为此养殖业会计核算一定要将市场经济与现代会计制度、将行业经营特点与会计科目设计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一套灵活的、可操作性强的会计核算办法。
4、 一、养殖业的市场特点 (一)核算基础两者并存。
5、《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会计核算应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6、”养殖业不确定因素很多,生产周期现对较短,现金收支比重大,经营管理随意性强,。
7、这样仅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是不够的,应同时以现收现付制作为核算基础,形成二者并存的局面。
8、(二)购销价格随行就市。
9、受猪源、疫情、供求关系、季节性等因素影响,购销价格完全随着市场行情的波动而升降。
10、所以,养猪场的各种财物除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外,猪场的仔猪和育肥猪的购销、自产仔猪转为育肥猪、自产仔猪或育肥猪转为种猪、年终存栏猪盘存,均按市场价计算; (三)结算方式以现金为主。
11、养殖人、原料供货人、产品收购交易方式一般为一手交钱,一手提贷。
12、 (四)年终清库计入收益。
13、由于猪场的存栏猪不同于一般库存材料物资,日日喂养,时时增殖。
14、因此,与投入成本配比,应将年终盘存数与账面库存数差额作为当年收益处理。
15、以存栏猪为例,为了接近实际,盘点的存栏猪应按不同估计毛重划分等级,再按市场价算出猪价,进行账务处理。
16、 二、根据行业经营特点,形成独特的科目设置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猪场业会计科目的设置应最大限度地凸显它的行业特征。
17、 (一)资产类科目中应分设“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结存性科目。
18、“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产资产,包括生长中的大田作物、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栏待售的牲畜等。
19、本科目可按消耗性生物资产的种类、群别等进行明细核算。
20、待售幼猪及育肥猪是猪场活的、主要的、不断变化的资产。
21、其持有目的是用于出售。
22、 “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为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产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
23、猪场的母猪和公猪就是这里的产畜和役畜。
24、并按资产状态分设“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和“成熟性生产性生物资产”二级科目。
25、由于产畜和役畜从其持有目的和使用年限上均具有固定资产性质,所以该科目比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内容进行账务处理。
26、同时增设“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备抵科目。
27、(三)损益类科目为了突出各种养猪业的特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设立“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可根据出售猪的性质分设“种猪收入”、“育肥猪收入”等二级科目;与之相对应的“主营业务成本”也可按性质分设“种猪成本”、“育肥猪成本”等二级科目。
28、 (四)成本类科目中设置“农业生产成本”科目:归集进行农业生产发生的各项生产成本。
29、分别母猪、公猪、幼猪及育肥、共同费用设置明细科目。
30、“农业生产成本—母猪”归集能直接归属于母猪的成本费用;“农业生产成本—公猪”归集能直接归属于公猪的成本费用;“农业生产成本—幼猪及育肥”归集能直接归属于幼猪及育肥的成本费用;“农业生产成本—共同费用”归集不能直接归属于母猪及公猪和幼猪及育肥的其他间接性生产费用。
31、 三、具体账务处理 一、购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账务处理 购入已成熟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账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生物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费、保险费以及可直接归属于购买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32、作为生产性资产的成熟公母猪到达企业后,借计“生产性生物资产—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
33、 2、购入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的账务处理 购入未成熟公母猪的账务处理同上。
34、作为生产性资产的公母猪达到企业后,借记“生产性生物资产—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
35、 二、生产成本的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第八条第三款指出:自行繁殖的育肥畜的成本,包括出售前的饲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
36、 (一) 原料领用的核算饲养所领用的原料应分别按不同的饲养对象进行归集。
37、领用时借记“农业生产成本—母猪—原材料”、领用时借记“农业生产成本—公猪—原材料”、“农业生产成本—幼猪及育肥—原材料”,“生产性生物资产—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贷记“原材料”。
38、 (二)产畜摊销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第十七条规定:对企业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按期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损益;第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性质、使用情况和有关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确定其使用寿命、预计残值和折旧方法。
39、 母猪、公猪摊销分别借记“农业生产成本—母猪—摊销(折旧)”、“农业生产成本—公猪—摊销(折旧)”,贷记“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
40、 (三)间接费用的核算 猪场发生的与饲养有关的间接费用(除产畜摊销外),在“农业生产成本—共同费用”下设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41、发生时借记“农业生产成本—共同费用—×××”,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累计折旧等。
42、三、期末成本分配的核算 期(月)末原则上首先按定分配标准将“农业生产成本—共同费用”进行分摊,为简化核算除“农业生产成本—母猪”留有待结转“消耗性生物资产”初始余额外,其农业生产成本期末均无余额。
43、结转时借记“消耗性生物资产”,贷记“农业生产成本—公猪”、“农业生产成本—幼畜及育肥”、“农业生产成本—共同费用”。
44、 因母猪作为生产性资产,起生产具有一定周期,其妊娠期间发生的成本应单独归集作为生产后乳猪即“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初始成本。
45、生产时借记“消耗性生物资产—幼畜及育肥”,贷记“农业生产成本—母猪—原材料”、“农业生产成本—母猪—摊销”。
46、 四、转群的核算 在整个饲养期间,生猪会存在在不同群别之间转换的情形。
47、我们主要按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转群核算:一、消耗性生物资产转为生产性生物资产;二、生产性生物资产转为消耗性生物资产。
48、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第九条第二款规定:自行繁殖的产畜或役畜的成本包括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成龄)发生的饲料费、人工费、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
49、《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第二十五条规定:生物资产改变用途后的成本,应当按照改变用途时的账面价值确定 (一)消耗性生物资产转为生产性生物资产 所有仔猪出生后均在“消耗性生物资产”进行核算,当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须将符合标准的仔猪转为产畜或役畜时,根据该转群猪的重量占整个该群的重量的比重分配转群时的初始成本。
50、转群时借记:“生产性生物资产—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贷记“消耗性生物资产”在未成熟到成熟期间发生的饲养成本或其他能直接归属于未成熟母猪公猪的成本直接计入“生产性生物资产—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
51、借记:生产性生物资产—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等,。
52、当母猪公猪到达成熟状态时,根据转群时该猪市场价格作为转入成熟生物资产的初始价格。
53、转群时借记:“生产性生物资产—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贷记“生产性生物资产—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
54、 (二)生产性生物资产转为消耗性生物资产 生产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或淘汰,应按生产性生物资产账面价值作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入账价值。
55、生产性生物资产价值包括原值、累计折旧、以及累计的从属于该资产的农业生产成本。
56、转群时借记:“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贷记“生产性生物资产—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农业生产成本—母猪” 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转为消耗性生物资产应参照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转为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办法。
57、 五、销售成本核算 根据养殖业的市场特点,销售成本结转方式采用销售成本率法。
58、每月月末按预定的销售成本率计算当月的销售成本,每季度或半年或年末再根据市场行情计算销售成本率,采用新的销售成本率调整累计销售成本,并以此销售成本率作为下期的成本率。
59、结转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消耗性生物资产”。
60、 相关公式: 消耗性生物资产期初余额+本期增加的消耗性生物资产净增额销售成本率= 已实现销售收入+转群市价+期末消耗性生物资产结存市价 2、消耗性生物资产期末结存=期末消耗性生物资产结存市价×销售成本率 3、本年累计应结转销售成本=期初消耗性生物资产+本期增加消耗性生物资产-期末消耗性生物资产 4、期末调整销售成本=本年累计应结转销售成本-本年累计已结转销售成本 六、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期末计价 为更为合理的确定消耗性生物资产的价值,年末应将消耗性生物资产存栏市价与消耗性生物资产期末价值进行比较,如前者<后者,应调整消耗性资产期末价值,计提消耗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
61、计提时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存货跌价准备”;后期已计提跌价准备的消耗性生物资产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62、 七、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处置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第二十六条规定:生物资产出售、盘亏或死亡、毁损时,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余额计入当期损益。
63、根据准则发生上述情形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营业外收入”等,贷记“生产性生物资产”、“应交税费”、“营业外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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