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买方.卖方.律师事务所三方签订《转按揭交易安全保证合同》。
3、买方交纳房屋价格30%的首付款(按交易价格与评估价格孰低的原则,一年内免评估,以原购买价为准)。
4、卖方的贷款银行书面同意提前一次性还款的确认函(包括所欠资款本息.还款帐号)。
5、买方据前述文件及个人资信文件向贷款银行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提出贷款申请,律师初审,银行复审)。
6、卖方向买方实际交付房屋。
7、银行复审通过后放款,向卖方的银行划款。
8、卖方收到款项后,与原贷款行解除贷款合同和抵押登记,与买方.律师一同办理过户.并且抵押给买方的贷款银行。
9、买方的贷款银行将30%的首付款付给卖方。
按揭房卖出注意的事
1、出售房子不要全权委托中介
通常情况下,卖方的房子如果正在按揭中,无法自己还清按揭贷款的时候,就需要委托中介和担保公司来进行赎楼。但是这个时候往往会出现各种各样的交易纠纷,尤其是全权委托中介来办理的话,中介可以不经过卖方的同意,便可随意处置房屋的买卖行为。很多时候卖方不能根据自己的意愿来进行房子的出售,因此,经常会出现纠纷问题。
2、出售正在出租的房屋要注意
卖方如果想卖正在出租中的房子,那么不要忘了向租房者告知房屋出售的事宜。因为租房者有权优先购买自己所租的房子,如果房东要出售该房产就必须要和租房者商议好,租房者如不打算行使权力优先购房的话,则需要租房者出具声明书来证明自己放弃该项权利。这样,才能进行房屋的出售和交易,否则如果租房者在交易过程中提出要买房的话,那么其有权利要求卖方和买方解除合同的。这一点很多时候都被卖方忽略掉,从而在交易中给自己带来一些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