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甜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工程接收证书和工程移交证书,工程接收证书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工程接收证书:发包人经过验收后同意接受工程的,应在监理人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56天内,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工程接收证书。
2、工程移交证书:已按施工合同的要求完成,并验收合格,由施工方移交建设单位管理,并进入保修期。
3、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
4、扩展资料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当事人应当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
5、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接收工程的,发包人自应当接收工程之日起,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逾期接收工程的违约责任。
6、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承包人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违约责任。
7、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8、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9、 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
10、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11、 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12、 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
13、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14、 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15、 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16、 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17、 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
18、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19、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