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甜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用于员工福利的进项税转出,用于员工福利的进项税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用于员工福利的进项科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项规定。
3、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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